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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定投八大误区
发布日期:2014-03-19    来源:融通基金
    误区一:任何基金都适合定投
    除了封闭式基金之外,任何基金都可以定投。一般说来,股票型基金波动较大,更适合用定投来均衡成本和风险。而债券型基金收益较稳定,定投和一次性投资差别不是太大。但这并不意味着债券基金就不适合定投。适不适合主要看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对于一个极端厌恶风险的投资者,通过定投低风险产品强制储蓄、积累财富,远比定投高风险的产品合适。
    误区二:定投只能长期持有
    基金定投虽便于控制风险,但在后市不看好的情况下,无论是一次性投资还是定投均应谨慎,已办理的基金定投计划也应可以考虑规避风险的问题。如可将前期获利部分先落袋为安,不必一味等待计划到期,这样既避免了风险,又获得了稳定的收益。
    误区三:扣款日可以是任一天
    定投虽采用每月固定日扣款,但因为有的月份只有28天,所以为保证全年在固定时间扣款,扣款日只能是每月1-28日;另外,扣款日如遇节假日将自动顺延,如,约定扣款日7月8日,但如果次月8日为周日,则扣款日自动顺延至9日。
    误区四:只能按月定投
    一般情况下,定投只能按月投资,不过也有基金公司规定,定投可按周、按双周或按季度投资。现在多数单位工资一般分为月固定工资,适合按月投资。如果每月工资较宽裕,或年轻人想强迫自己攒钱则可按周投资。
    误区五:漏存、误存后定投协议失效
    投资者有时会因为忘记提前存款、工资发放延误及数额减少等因素,造成基金定投无法正常扣款,这时有的投资者认为这是自己违约,定投就失效了。其实,部分基金公司和银行规定,如当日法定交易时间投资人的资金账户余额不足,银行系统会自动于次日继续扣款直到月末,并按实际扣款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确认份额。 所以,当月扣款不成功也不要紧,只要尽快在账户内存钱就可继续参加定投。
    误区六:基金赎回只能一次赎清
    很多投资者以为赎回时只能将所持有的定投基金全部赎回,其实定投的基金可以一次性全部赎回,也可选择部分赎回,或部分转换。如资金需求的数额小于定投金额,可用多少赎多少,其它份额可继续持有。
    误区七:赎回后定投协议自动终止
    有人认为定投的基金赎回后,定投就自动终止了,其实,基金即使全部赎回,但之前签署的投资合同仍有效,只要你的银行卡内有足够金额及满足其它扣款条件,此后银行仍会定期扣款。所以,客户如想取消定投计划,需办理终止定投手续;也可以连续多次(各销售机构规定的次数不同)不满足扣款要求,以此实现自动终止定投业务。
    误区八:定投协议终止后必须赎回基金
   定投协议到期或终止后,并不一定要赎回定投的基金份额。到期或终止后只是银行不再扣款,定投的基金份额仍在投资者账户中,市值仍随基金净值的变化而变化。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或选择一个好的时机,再进行基金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