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学问政策法规
国际合作打击犯罪资产跨境转移
发布日期:2013-11-11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赵阳

    11月814,法国驻中国大使馆海关参赞荣美怡从广东广州海关副关长罗银波的手中接过了被盗走私车辆的钥匙,这意味着中国海关完成了向法国返还走私被盗车辆的最后一道手续。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这是中法两国在司法协助领域特别是犯罪资产返还方面的又一次深入合作。 

伪报品名豪车滞留广州海关

    2011年6月6,直航远洋船达飞奥特罗在广州南沙新港码头卸下一批从法国运来的货柜,其中申报为旧家具的一个货柜在中转期满后,仍无人前来办理转关手续。海关按照相关规定对该货柜进行查验时发现,集装箱内放着一辆劳斯莱斯高级轿车。

    我们发现该货柜由法国MATHEZ公司付运,始发港为法国马赛港,目的港是广州黄埔港。在中转期满后,该公司称因收货人弃货,提出退运货柜的请求。负责侦办此案的广东海关缉私局情报处冼警官告诉记者。

    经核查,MATHEZ公司的客户资料中没有发货人、收货人的详细地址,提单上收货人电话的地址无法联系,出口合约上也没有出现任何相关资料的字眼。

    我们对前来办理退运手续人员展开调查,发现办理手续的人员都只是代理人,都不能提供退运人的真实身份资料,这使调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冼警官回忆说。

    不过,事情很快出现转机。广州海关缉私局通过海关国际渠道调取境外车牌资料,最终发现了这辆车的踪迹。该车于201152在法国圣特罗佩被盗,9月1出现在了物件通缉名单上。

    我们确定这辆车是德国签发的牌照,在法国被盗后运往中国并企图通过伪报品名走私入境,在中国销赃。但因海关监管严密,走私分子不敢前来办理转关手续,最终被查获。冼警官告诉记者,失主得知车辆在中国找到后,希望返还被盗车辆。 

条约搭建打击跨境犯罪平台

    20139,法国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协定》向中方中央机关——中国司法部,提出了返还被盗车辆的请求。

    法方提出的请求符合中法有关协定内容,经过协商,中方批准了法方的请求,并向法方返还被盗走私车辆。司法部司法协助与外事司处长张晓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案是中法两国政府在条约框架下有规范、有程序地开展工作的成功案例,充分表明两国进行国际合作打击跨国犯罪的决心。

    张晓鸣说,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犯罪也日益呈现出跨国跨境化特点,犯罪资产的跨国跨境转移已成为各国政府有效惩治严重跨国犯罪面临的一个突出难题。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成为国与国之间打击跨境犯罪的一个重要平台和基础,尤其是在追赃方面起到无法替代的作用。

    2003,中国应加拿大政府的请求,依据中加司法协助条约向加拿大返还了两辆被盗走私车辆;2007,中方应韩国政府请求,根据中韩两国间司法协助条约,向韩国返还了在大连查获的被盗走私车辆。

    条约合作,是打击跨境犯罪的法律手段和基础。张晓鸣告诉记者,在中国政府对外缔结的刑事司法类协助条约中,都将犯罪资产追缴合作作为核心内容加以规定,明确被请求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对犯罪嫌疑人转移到境内的赃款赃物具有查找、冻结、扣押、没收及返还的义务。

    他还向记者透露,近年来外方向中方提出请求的数量不断增多,每年平均达到300件左右。涉及案件的性质也越来越广,以前是为一些传统的案件,如盗窃、抢劫等提出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如今已经涉及到国际上几乎所有的跨国犯罪案件,如网络诈骗、严重腐败、银行、商业欺诈等。 

编织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网络

    近年来,我国与相关国家在打击严重跨国刑事犯罪、维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开展了一次又一次成功的国际合作,其中,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犯罪资产跨国跨境转移具有隐蔽性强、流动速度快、洗钱环节多的特点,打击此类犯罪调查取证难、涉及国家多、冻结和追缴资产难,单靠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执法和司法力量难以有效地发现和打击。司法部司法协助与外事司司长郭建安表示。 

郭建安说,经过30年努力,中国已与50个国家签订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或协定,30多个国家签订双边引渡条约。不久前,中国与加拿大签署中国刑事司法史上第一个犯罪资产返还与分享协定,同时,中国政府批准加入了30个联合国框架下的具有刑事司法协助内容的多边国际公约,其中包括《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在这些多边公约框架下,中国可以与16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包括刑事司法协助、引渡、犯罪资产和收益的查封、扣押、冻结、没收、返还和分享等各类司法合作。郭建安表示,我国政府成功编织出一张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合作网络。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