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程丹
近期,证监会公布了多起内幕交易案件,涉及蓝色光标、爱仕达、捷成股份等上市公司,多位相关当事人受到证监会处罚。其中,爱仕达内幕交易案,政府官员王永进牵扯其中,被处以12.77万元罚款。
蓝色光标重组事项 遭经办律师泄密
证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书,揭开了蓝色光标当年重组背后的内幕交易。
事实上,内幕交易“蓝色光标”股票的人是重组经办律师米兴平的堂姐夫冯喜利。因冯喜利的妻子米某在米兴平家长大,关系比较亲近,而米兴平日常主要联系的亲属就是米某和冯喜利。证监会认为,米兴平是否是冯喜利炒股的直接受益人,并不影响米兴平向冯喜利泄露内幕信息的结论。
据披露,冯喜利之母刘某某的账户于
不仅如此,冯喜利还利用朋友姚某某的账户,于
据此,证监会决定对米兴平处以3万元罚款;没收冯喜利违法所得4.69万元,并处以14.07万元罚款。
捷成股份内幕交易 与收购冠华荣信有关
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冠华荣信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宋辉东涉嫌内幕交易捷成股份。
据披露,冠华荣信董事赵某在2011年5月初将捷成股份董事长徐某某引荐冠华荣信大股东白某和董事长宋辉东认识。此后,赵某和冠华荣信其他个人股东授权白某与捷成股份谈收购之事。2011年5月初,捷成股份董事长与白某沟通两公司业务层面的战略合作。5月中旬,徐某某、白某就并购事宜分别与各自公司的高管讨论,宋辉东参与讨论。双方初步开展投资意向的沟通与联络。此后,白某与冠华荣信个人股东赵某等人沟通转让部分股权给捷成股份事宜并取得认同。
宋辉东利用这一信息,于
证监会认定宋辉东构成内幕交易,决定没收宋辉东违法所得48388.03元,并处以48388.03元罚款。
与此同时,另一起北京好友谊缘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操纵市场案也与捷成股份有关,证监会认定,北京好友谊缘投资法人代表柳宏在
爱仕达内幕交易案 政府官员牵扯其中
爱仕达内幕交易案中,一名政府工作人员遭到“没一罚三”的处分。
证监会披露,爱仕达于2012年宣布到浙江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简称“东部新区”)投资,并享受政府“退二进三”政策,而参与此事的东部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王永进对“爱仕达”股票进行内幕交易,获利4.26万元。
据披露,2010年7月至2012年4月初,爱仕达与温岭市东部新区人民政府开始商谈到东部新区投资事项。根据温州市政府规定,政府对爱仕达原厂区地块进行收储公开挂牌出让后,爱仕达将获得出让成交总价50%的补偿款。爱仕达要享受“退二进三”政策,必须向市政府提出申请,搬迁到东部新区,并经政府审议通过。
在此过程中,王永进岳母“王某青”的账户于
因此,证监会认定,杨某尧操作“王某青”账户买卖“爱仕达”股票是由王永进操控。王永进作为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传递内幕信息给杨某尧、操作“王某青”账户买卖“爱仕达”,其行为构成内幕交易,决定没收王永进违法所得4.26万元,并处以12.77万元罚款。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