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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的市场主体
发布日期:2017-11-29    来源:融通基金

我国债券市场以银行间市场为主,交易所和柜台市场为辅。

1、银行间债券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中国的一个重要的场外交易市场,相当于大宗交易的批发市场,是央行公开市场操作、发行央行票据的平台,也是国债大规模发行的主要场所,具有提高货币政策的调控与传导效率,支持积极财政政策的顺利实施的功能。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还是我国宏观经济金融调控的重要平台。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参与者主要为银行及证券公司、保险机构、资产管理公司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近年来,商业银行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全国性商业银行为主要投资者。

银行间债券市场主要的交易方式包括债券现货交易和债券回购。可交易的债券种类是除了公司债、私募债、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可分离转债存债之外的所有债券。

目前,我国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呈现出以下特点:

1)商业银行一直处于主导地位,持仓规模达31.9万亿元,占比超过60%,全国性商业银行是主要的投资者,城商行和农商行较去年同期有所增持;

2)广义基金的债券持仓规模大幅增长,共持有12.76万亿元债券;

3)其他主要投资者为非法人机构与个人、保险机构和特殊结算成员:非法人机构与个人、特殊结算成员较去年同期有所增持,保险机构则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2、交易所债券市场

交易所债券市场是以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个人为主体的场内市场,相当于集中撮合交易的零售市场。该市场采用连续竞价方式交易,债券的托管与结算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具有开户数目多、金额小的特点。从账户数目来看,个人投资者的开户数据占有绝对份额,从托管金额来看,机构投资者占有绝大份额。

交易所债券市场中,最主要的投资者为保险公司和广义基金,其他的投资者还包括证券公司、上市商业银行、企业年金、QFII、一般法人、信托和个人。

交易所债券市场可交易债券种类包括国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和可转债等。

3、监管机构

中国债券市场的监管,根据市场、债券类别和业务环节不同进行分别监管。

债券类别

一级市场发行监管

二级市场交易监管

        国债

财政部

证监会,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央票

        政策银行债

央行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企业债

        公司债

发改委、证监会

证监会,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商业银行债

        资产支持证券

银监会,央行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证券公司债

        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

        可转债

证监会,央行

证监会,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短融

        中票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央行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国际机构债

央行,财政部,发改委,证监会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中央人民银行:央行履行监督管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职责,发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作用。央行监管银行间债券市场,不仅是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需要,也是其对金融市场实施宏观审慎监管的必然选择。经国务院批准,央行还是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的牵头单位,还在持续推动建立银行间债券发行系统、信息披露与报价交易系统,完善电子交易系统和托管结算系统,推出券款对付(DVP)结算方式,实现前后台数据直通式处理(STP)。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下设公司债券监管部,负责监管债券市场的规则、实施细则;审核债券市场的自律管理规则;审核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并监管相关发行上市活动;监管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和转让活动;拟订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上市交易的监管规则、实施细则并监管其发行上市活动;监管证券中介和服务机构的债券业务活动;负责债券市场部际协调工作等。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由市场参与者自愿组成,是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和黄金市场在内的银行间市场的自律组织,会址设在北京。根据规定,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交易商协会对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与交易实施自律管理,每月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汇总情况、自律管理工作情况、市场运行情况及自律管理规则执行情况,并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和交易等有关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