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则
1、本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通基金”)与融通基金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或“您”)就“面容ID支付”和“面容ID登录”服务(以下统称“面容ID服务”)的使用等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与融通基金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2、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尤其是加粗的文字部分。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融通基金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第二条 定义
1、面容ID支付:指用户开通面容ID支付功能后,用户通过融通基金付款时,通过存在其手机或其他智能端设备中的面容ID验证即可完成支付的服务。
2、面容ID登录:指用户开通面容ID登录功能后,用户通过存在其手机或其他智能端设备中的面容ID验证即可登录融通基金的服务。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您的面容ID特征由您录入面容ID当时的载体(如手机或其他智能终端设备)及其系统保存,融通基金不会保存您的面容ID特征。
2、您理解并同意,在您开通面容ID支付功能前,您已经充分了解面容ID验证通过后即可以在银行限定的额度内直接完成支付,具体银行限定额度以融通基金页面提示为准。
3、您理解并同意,在您开通面容ID登录功能前,您已经充分了解您的面容ID验证通过后即可直接登录融通基金。
4、您理解并同意在开通本服务后,通过存在您手机或其他智能端设备中的面容ID验证方式向融通基金发出的指令,将不可撤回或撤销,且成为融通基金执行您要求支付、登录融通基金或进行其他操作的唯一指令;请您注意保管好手机或其他智能终端设备,避免他人在您的手机或其他智能终端设备中存入其面容ID使您遭受损失,您应当对融通基金执行您通过面容ID而向融通基金发出的指令所产生的结果独立承担责任。
5、您理解并同意,对于您面容ID特征的采集、识别、验证、比对等均由您使用的手机或其他智能终端及其系统完成。如因部分型号的手机或智能终端在识别、比对和验证逻辑问题(如将其他用途的面容ID识别成支付面容ID、解锁面容ID等),而给您造成损失的,请您与您使用的手机厂商协商解决。
6、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融通基金应在技术上确保面容ID支付、面容ID登录服务的有效、正常运行,保证您的正常使用。
7、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融通基金在提前邮件通知您或在网站公告的情况下,可以单方面终止向您提供面容ID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融通基金在终止提供面容ID服务后,若发现您之前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目的的使用行为,给融通基金造成损失的,则融通基金仍可据此要求您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保留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的权利。
8、融通基金负责向您提供面容ID支付服务咨询服务,并在融通基金网站公布功能介绍、使用规则等内容。
第四条 协议修改
1、融通基金将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相关内容发生变动,融通基金公司将会通过电子邮件或网站公告等方式向您提示修改内容。
2、如果您不同意融通基金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或者融通基金不时公布的《融通基金服务协议》及相关附属规则,您应立即停止使用融通基金提供的本项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融通基金提供的服务,则视为您接受并认可本协议相关条款的修改及融通基金不时公布的《融通基金服务协议》及相关附属规则。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争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仲裁机构为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申请仲裁时该机构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条 免责条款
您同意因下列原因导致融通基金无法正常提供服务,融通基金不承担责任:
1、融通基金系统停机维护或升级;
2、因台风、地震、洪水、雷电或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原因;
3、用户的电脑软硬件和通信线路、供电线路出现故障的;
4、用户操作不当或通过非融通基金授权或认可的方式使用融通基金服务的;
5、因病毒、木马、恶意程序攻击、网络拥堵、系统不稳定、系统或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银行原因 、第三方服务瑕疵或政府行为等原因。
尽管有前款约定,融通基金将采取合理行动积极促使服务恢复正常。
第七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服务协议未规定部分依照《融通基金服务协议》及相关附属规则予以履行;本协议与《融通基金服务协议》及相关附属规则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